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信义兄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6903.25元,扣减已赔付43738.1元,尚需赔付33165.15元; 二、湖北信义兄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3元,由***负担160元,***、湖北信义兄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