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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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合伙结算款2,000,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2,0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付,从2019年9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支付完毕所欠原告合伙结算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44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16,44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4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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