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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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红河州静创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88210元; 二、被告***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88元、保全费2479元,共计6067元,由原告***负担1603元,由被告***负担44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