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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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丰都县人民法院(2020)渝0230执287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双方自愿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按照原判决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自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