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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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龙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324执保86号 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粤1324民初12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江南支行账号20×××23的存款人民币总金额3997422.82元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本院作出的(2019)粤1324民初12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