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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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国辰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陕号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查封、扣押期限两年。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