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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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陕号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查封、扣押期限两年。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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