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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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资兴市友记牛哞哞潮汕牛肉火锅店的经营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14506.1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83元,减半收取541.5元,由原告***负担378.5元,由被告资兴市友记牛哞哞潮汕牛肉火锅店的经营者***、***、***、***、***承担163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