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2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9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1-0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