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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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5240元,由青海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福海碳化硅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