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宁波星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城兴晟运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普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市支行
宁波利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新余航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8921元、保全费5000元,由新余航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1-02-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