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天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老河口市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老河口市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91000元。***、***、***、***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老河口市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0元,由原告老河口市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被告***、***、***、***负担20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21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