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上海骏丰嘉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9,125.04元,减半收取4,562.5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4-24
发布日期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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