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维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东阳易星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常州维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上诉者,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70元 |
| 裁判日期 | 2019-09-17 |
| 发布日期 | 2021-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