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200000元。

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38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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