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盐城市吉利物流有限公司 大丰安德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大丰安德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二、申请人盐城市吉利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04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