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门市远弘鑫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704民初187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南省炎陵县,

被告:江门市远弘鑫电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玉芳。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华容县,

原告***与被告江门市远弘鑫电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李均伟

人民陪审员谢路辉

人民陪审员陈国富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李慧青

书记员陈国瑞

裁判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20-0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