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山环保库车石化有限公司
新疆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定作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天山环保库车石化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为17,536.57元,减半收取计8768.285元,由天山环保库车石化有限公司负担。天山环保库车石化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156,131.17元,多交案件受理费138,594.6元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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