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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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天山区国际大巴扎祖米拉提女装店经营者祖米拉提玉山名下价值843586.05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当事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4737.93元,由申请人天山区延安路***服装店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