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十七冶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正安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