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马鞍山十七冶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正安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安徽省派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1-0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