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清远市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阳山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15)清城法横民初字第6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15)清城法横民初字第61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188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6884元,由阳山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远市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1884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4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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