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强制执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对被执行人颜丽娟作出的济天政房征补决字[2018]14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二、上述济天政房征补决字[2018]14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强制执行的事项由申请执行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4-10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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