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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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重庆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650元;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重庆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律师费88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8元、公告费390元,共计87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