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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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雅点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无锡雅点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报酬583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雅点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