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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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葡萄园大酒店餐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0239元,由原告瑞安市安阳街道双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