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381执恢13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遵行、沈峰、齐忠新、郭春金、高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4)新执字第02151号,恢复执行标的为37095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全部案款已执行到位,执行费被执行人已交纳。至此,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新商初字第073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