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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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乐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323执4503号 北京乐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惠东县大岭镇欧歌酒店、林建光: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乐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惠东县大岭镇欧歌酒店、林建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乐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一份结案申请书,确认全部款项已执行完毕并支付本案执行费50元。至此,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13民终1805号民事判决书以及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1302民初61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