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申请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支行贷款10982.08元及利息(利息以10982.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从2020年7月30日计算至偿清之日止)。

申请费24.8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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