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开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朕盛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众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81元,减半收取2640.5元,由原告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