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支行 山东霞光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霞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1030222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人申请继续冻结的,应于冻结到期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