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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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16)沪0120执6534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复议申请书递交本院,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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