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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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682执恢43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住***。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经商,住***。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 被执行人: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刚,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湘0682民初1214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湖南美兆置业有限公司已按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出示结案证明,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