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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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 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6民初7794号 原告: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东,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伟,山东泽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住***。 负责人:吴越俊。 原告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原告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故应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按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泽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耿晓飞 书记员王哲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