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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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远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远至诚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华威玻纤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威远至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6418228.42元(股权账号为88×××60,股权证号为75829); 二、对申请人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担保的座落于威远县市场化商品房【房产证号:威远县房权证严陵镇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威国用(2015)第××号】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