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二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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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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