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陶立红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的银行卡(卡号:62×××87)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二、对被申请人陶立红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的银行卡(卡号:62×××07)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三、对被告***的支付宝账号(账号15×××01)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四、对被告***的微信账号(账号XXXX)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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