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好美声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8255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15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