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好美声电声科技有限公司
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8255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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