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陕西陇县XX街分理处账户2703091501100001032335内的存款人民币250000.00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1770元,由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