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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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70000元; 二、如果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内存款不足,则该账户只准存入,不准支出,冻结至足额时止。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