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西省万云实业有限公司万云假日酒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0902民初853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宜春市袁州区人,住***。 被告:江西省万云实业有限公司万云假日酒店,住***。 法定代表人:陈骏,系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江西省万云实业有限公司万云假日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告知交纳诉讼费后,明示不予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易飞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代书记员杨琼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