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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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1月26日起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