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602执恢920号

张小军、宗刚、顾宏祥: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与被执行人顾宏祥、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04900元。经本院依法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602民初6437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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