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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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602执恢920号 张小军、宗刚、顾宏祥: 申请执行人张小军与被执行人顾宏祥、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04900元。经本院依法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602民初6437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