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京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木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6月18日签订的编号为20xxx63的《合作协议书》; 二、被告南京京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加盟费4960元,并补偿原告***物料损失1900元,合计686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75元,减半收取898元,由原告***负担821元,由被告南京京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