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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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达川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对尚未缴纳的罚金,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成就的,本院可重新移送执行。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