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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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广安承平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领创宝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安市华蓥山领创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艾建丞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蓥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广安市华蓥山领创电子有限公司、***的财产以1,279,236.79元为限予以冻结、查封。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四川广安承平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