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 阿图什市布拉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图什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克州分公司、阿图什市布拉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42元,由克州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