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十堰俊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十堰市郧阳区三星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十堰市郧阳区三星工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收的案件受理费4983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