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15500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以155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525%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5元,减半收取93.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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