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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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依云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罡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龙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324执保88号 广州罡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惠州依云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罡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依云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9)粤1324财保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如下:解除被申请人惠州依云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上海航星全自动高速避震洗衣脱水机(型号CEW-50-E、电加热,50KG)1台、上海航星全自动高速避震洗衣脱水机(型号CEW-30-E、电加热,30KG)1台、上海航星全自动烘干机(型号CED-50-E、电加热,50KG)1台、上海航星全自动烘干机(型号CED-30-E、电加热,30KG)1台、上海航星全自动烘干机(型号CEP-425-E、电加热,12KG)1台、STG洗眼器1台(型号P/N803002)、MAXI水洗衬衣身夹机1台(型号MPBB/C)、MAXI水洗衬衣领袖肩夹机1台(型号MPCC/C)、MAXI水洗万用夹机1台(型号MP51/C)、MAXI水洗菌形夹机1台(型号MP19/C)、威德仕手工熨台(内置抽湿/配熨斗)2台、MAXI干洗万用夹机(内置抽湿)1台(型号MPS42/C)、MAXI人像机1台(型号MPAFS/C)、捷豹空气压缩机2台(型号EV-51)、捷豹干燥机1台(型号ED-10F)、MAXI去渍台(内置抽湿)1台(型号MPSB/C)、有利牌双层储存式衣物传送线(800点)1台、威孚牌72km蒸汽发生器1台、洗衣房三级电箱(订做)1个,保全金额为2935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本院作出的(2019)粤1324财保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