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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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亿方机械化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大连亿方机械化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伙食费和餐具费150,605.9元。 案件受理费3,314元(原告预交),由被告承担,此款应同上述欠款一并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