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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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蒲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向原告***清偿欠款9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三倍,即年利率11.55%自2020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46元,减半收取1123元,诉讼保全费99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